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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禁网店售散装和乳制食品 或推广全国 (1)
日期:2013-03-04 21:34  点击:92

  即将于2013年4月1日施行的《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5个配套文件日前公开征集意见。《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在无店铺经营项目的核定中明确规定“不得卖散装食品”,而且乳制品也未在经营项目中出现。

  对于《条例》的新规定,资深零售专家丁利国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食品质量要求严格,尤其是散食中的生鲜食品,但目前电商在配送等各个环节还有诸多问题。工商部门的及时介入,能很好地保证电商销售的食品质量。而且这一《条例》可能会推广到全国范围。

  北京先行 其他地区不受影响

  由北京市工商局起草的《北京市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配套规范《北京市流通环节食品现场制售许可管理规范》等共5个配套文件,目前正通过其官网向公众征求意见。

  按照规定,凡是在北京市流通环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都要先取得食品流通许可,《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3年。

  而经营项目则按照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或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3种类别来核定,尤其是散装熟食,须特别申报经许可后 方可经营。对网店、邮政、电视购物、自动售货机等无店铺经营,《条例》中明确规定不得卖散装食品。记者同时发现,在无店铺经营项目中只有预包装食品,没有 “乳制品”销售一项,这也意味着今后北京地区网店也将被禁止销售奶粉。

  对于《条例》颁发带来的影响,记者致电注册地位于北京市的京东以及中粮我买网,但两家企业均未有回应。而其余电商因为企业注册地不在北京市,暂未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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