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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税”大论战:生存与公平哪个更重要?
日期:2013-03-21 18:36  点击:160

    网店征税并不是一个新鲜话题。但在刚刚过去的一周里,一场关于“征税”的辩论还是引发了广泛关注。

    苏宁董事长张近东在全国“两会”期间提出,电子商务交易应依法纳税,税收部门应研究电子商务的征税方式。建议一出,就被评论者们解读为向的淘宝发难。

    面对“税收”议题,淘宝也没有了以往的轻松幽默。“反对在今天这个时期征税”,三天里,淘宝网在自己的官方微博连发三篇长文进行“回击”。

    艾瑞咨询的数据显示,2012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模达8.1万亿元,传统零售商们也纷纷发起争夺互联网的战役。

    苏宁、淘宝矛盾公开化是线上线下竞争格局变化的最新注脚。由此引发的有关“生存”和“公平”的讨论,会如何影响我国网络销售的税收监管?

    传统零售业的反攻?

    张近东说:我呼吁的是公平竞争,不是政府干预

    作为全国政协委员,张近东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提出了涉及物流、电子政务、个人信息保护、社区养老等6个建议,其中加强电商税收监管的建议在电商中引起了轩然大波。

    张近东认为,当前,我国电子商务年交易量的90%是以C2C(个人对个人)的电子商务的形式从事B2C(企业对个人)的交易,大量交易游离于现有法律监管之外。“放眼电子商务行业,存在着非注册经营、非税销售、假冒产品充斥等现象。”

    张近东在事后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无奈地“吐槽”自己受到的非议,“跟帖评论的6000多条都是骂我的,没有一条是支持。”

    然而,张近东认为,自己呼吁的是公平竞争,不是政府干预。“所有的政策和法律应该一视同仁,所有同行业、同类型的企业都应该在一个平等的、公平的环境下有序竞争。在电商平台上可以卖假货,苏宁能卖吗?电商平台上可以不交税,苏宁能不交吗?”

    其实,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触碰电商征税话题的不仅仅是张近东。全国人大代表、湖南商超连锁企业步步高董事长王填同样提出规范电子商业缴税行为,甚至称,有调查显示,网络购物开票金额仅30%,70%未缴纳任何税、费,仅阿里巴巴网络平台经营的商铺2012年漏缴税、费超过350亿元,全国平台型电商漏税超过1000亿元。

    他认为,眼下网络零售的价格优势,一方面是大量的资本推动,补贴到价格中;另一方面则是由于未对经营者征收增值税以及所得税,而非仅仅因为网络销售本身成本更低。

    “提出加强税收监管的正当性无懈可击。”行业专家、夸父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首席顾问刘步尘接受北京

    小店家的生存顾虑

    虚拟交税的故事:一年净利可能只剩5900元

    不过,在淘宝的无数小店家眼中,“交税”显然并不是那么理所应当的事。

    “如果要我交税,我就不干了。”在淘宝上有两年店龄的店主小余告诉记者,自己并不清楚应该交哪些税,交多少,因为自己不是销售原创产品,在网络上的同质化竞争已经让利润变得十分微薄。“如果成本再增加,我们肯定要提价,要和线下的实体店竞争就很难了。”

    一淘搜索、淘宝搜索产品负责人鬼脚七最近在网络发表了一篇文章,虚构了一个淘宝卖家交税的故事。

    一家销售额达到100万元的小店,在减去进货、人力、硬件和营销等各种成本后,一年可以获得10万元的净利润。而在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教育费和城建税等共计9.41万元后,净利润只剩下5900元。

    淘宝网也在其官方微博上连续回应涉税话题,称“不反对电商征税,但反对在今天这个时期征税。对辛苦创业的个人小店主征税,对年轻人就业征税,对年轻人的希望征税,对年轻人的未来征税。”

    一位行业人士表示,从各国的税法来看,只要是在本国有经营活动产生收入的企业和个人都应该依法纳税,这是作为公民和企业应尽的职责。在这一角度,对网店收税并无争议。但是,收紧税收监管无疑会在一定程度上打击电子商务的活力。而淘宝网在几次回应里,都将争议的焦点引向C2C,则与淘宝和中国网络销售的发展模式有关。

    不同于亚马逊和京东,淘宝以免费聚拢的人气和几近无政府式的C2C模式发展壮大。随着淘宝的发展,大量销售额庞大的大卖家仍然以C2C的形式在淘宝进行交易,并贡献了不菲的广告收入。对这些卖家进行甄别和征税,将打破这一生态模式,触动他们的利益。此外,如果加强税收监管,也可能意味着中国电子商务的交易将被更严格地监控,刷销量的情况减少,万亿的交易额水分也可能被挤干。

    加强监管是大势所趋

    推广网络发票是在为征税做铺垫?

    研究电子商务的征税方式并不是一个新课题。2008年国家工商总局要求营利性网店必须先取得营业执照后才能经营。2010年7月1日,《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网店开始步入“实名制”时代。2011年,武汉市国税局开出国内首张个人网店税单对淘宝女装网店“我的百分之一”征税430余万元。

    刘步尘认为,如果说几年前,政府对网络零售管理的主要方向是扶持,随着近几年电商的快速发展,网络成为商品流通日益重要甚至主流的渠道,加强管理是大势所趋。

    3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新的《网络发票管理办法》,税务机关可以按规定委托其他单位通过网络发票管理系统代开网络发票,办法自4月1日起施行。有分析认为,网络发票加快推广能够加强对电子商务的监管,是在为对电商征税做铺垫。

    与此同时,传统零售商越来越多地开展线上业务,也可能加快这一进程。线下商家与线上交易逐渐融合,必然导致现有的税收制度实现线下和线上的统一。

    不过,刘步尘表示,对网店征税也是一个技术问题,如何通过网络和技术升级低成本加强税收监管还有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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