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拯救音乐产业,收钱未必是良策
日期:2013-03-26 19:27  点击:162

    近日,国内知名音乐人高晓松公开对外宣称,从今年7月1日起,整个音乐行业的格局和体系将会改变,中国音乐产业将进入全面正版化时代,网络音乐将开始收费。目前,各大唱片公司、网络平台以及政府都在做最后工作。

    消息一出,立刻引发网民高度关注。网络音乐收费,这是高晓松等音乐界人士长期争取的结果,也是他们的合理要求。长期以来的现实是,中国网民确实在网络上享受着免费的午餐,作为音乐的生产者,高晓松们并没有分享到应有的权益。

    我支持高晓松等音乐人为争取权益而进行的抗争,但又以为,如果把注意力放在“一首歌收多少钱”这样传统的“提成”模式上,其成功的可能性将微乎其微。有诸多历史和现实问题横亘其前。

    简而言之,就网络音乐收费来说,有三道大山需要移除。其一是民意的大山,在网上免费收听或者下载音乐,已经是中国网民多年以来的习惯,不管这种 习惯是否合理,但总归是一种客观现实,如骤然改变,不管价格如何制定,遭多数网民联合抵制几乎是一种必然,相关网络音乐平台能否扛得住是个疑问。

    其二,是技术的大山。现代互联网的发展,既是一部创新历史,也是一部技术与管制相互缠斗的历史,收费下载要大行其道,就必须遏制免费音乐的传播,但至少从目前看,技术上还很难解决这个问题。以美国为例,除了苹果的iTunes音乐商店通过软硬件技术的封闭获得成功之外,其他互联网音乐服务提供商基本都在亏损。

    其三,是法律的大山,如果技术无法保证正版音乐的传播,则法律将成为唯一依靠。但事实是,在互联网时代,人们对盗版的高容忍度使相关法律几成空 文,哪怕在版权意识较强的美国,也有“70%的孩子是罪犯”,因为他们都违反了现行版权法,这个数字在中国一定更高。而且,关键的、制订于网络时代之前的 《著作权法》,由于多方、多重博弈,众口难调,增删三次至今仍不能出台,更难为维权提供有力支持。

    因此,要真正实现网络音乐的全面正版化,还须放弃“征税式”思维,另辟蹊径,寻创新之路。

    比如,电视业的盈利模式就可借鉴。观众收看电视是免费的,但电视剧制作者却可以通过把节目出售给电视台获得回报。同样,音乐界可以联手向各个互联网巨头,及各种火爆的音乐节目索取回报。

    或许,以创新的心态应对音乐数字化所带来的变革更为重要。在高晓松等音乐人衡量自己的劳动是否获得足够回报时,可加入另外一个问题:我的生活是 因为互联网变得更好了,还是更坏了?事实上,尽管传统的唱片销售收入减少,但因为“免费”这一最佳市场推广商的助力,音乐听众成千上万倍地增多了,歌手的 知名度扩大了,产业链增长了,音乐业的蛋糕被做大了。如高晓松,他开演唱会的收入确实减少了,但拍广告、做节目主持的收入或许更多了。

    从这个角度讲,高晓松们要从网络音乐中获取更多收入,与其向网民抽成,不如重新规范产业上下游各环节的利益分配;与其顶着三座大山收费,不如先试试是否能从更符合互联网精神的“免费”模式中找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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