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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金机构风控监管升级:平台贷和影子银行被隔离
日期:2013-03-29 22:23  点击:117

     银监会风控监管升级扩围中,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下称“农金机构”)平台贷、“影子”关联业务又成严控对象。

     《第一财经日报》获悉,银监会近日下发文件,要求农金机构严控不良贷款反弹。除国家重点在建续建项目外,不得发放新的平台贷款,余额只降不增。同时,要筑严“影子银行”关联业务风险防火墙。

     这份名为《年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工作要点》(下称《要点》)的文件是监管部门整顿融资平台与“影子银行”业务风险的一部分。去年年底以来,多个部委先后“出拳”,一系列新政策接连出台,旨在缓解中国金融体系风险。

     据银监会统计口径,农金机构包括农信社(农信联社、省联社)、农商行、农合行、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本报据有关公开数据测算,截至末农金机构总资产约为15万亿元。

     做实资产质量

     不良贷款依然是监管层最头疼的问题,更何况是资产质量相对最糟糕的农金机构。银监会数据显示,截至去年末,业不良贷款率为0.95%,其中农商行问题最为突出,不良贷款率高达1.76%。

     《要点》将“做实资产质量”摆在了第一位,要求农金机构全面清查和如实反映隐性不良贷款,确保年内完成全面清查入账处置工作要求。

     “监管部门最担心的还是数据水分,与其他商业银行相比,农金机构普遍基础薄弱,公司治理较差,风险管理能力不足。”华北某农信社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

     与此同时,银监会要求农金机构加强贷款分类管理,把贷款五级分类作为风险管理的核心内容和基础工作,不断提高贷款分类的精细度和准确度,同时建议“有条件的机构可试点推行十级分类法”。

     《要点》指出,农金机构要关注重点企业客户风险,加强对完全出口依赖型、快速多元扩张型、集团关联复杂型、多头担保举债型、高财务杠杆型、私募包装型企业等6类企业的风险核查和评估,对存在风险隐患的,要及时保全资产直至退出。

     银监会要求农金机构将信贷结构优化作为常态性工作,高度关注与经济周期密切相关的政府融资平台、,以及钢贸、光伏、纺织等产能过剩行业的风险。对其他行业要加强研究,审慎判断,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省联社、发起行要发挥好服务功能,定期发布行业风险分析,加强贷款投向指导。

     禁止输血融资平台

     在所有的风险关口之中,融资平台依然是重中之重。

     本月早些时候,银监会下发了《关于加强2013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讨论稿)》(下称《讨论稿》),要求在控制总量的前提下,压缩县区级平台及高资产负债率平台的贷款规模。

     《要点》堪称《讨论稿》的“升级版”,其明确提出,农金机构要从严控制平台贷款,确保全部平台贷款(监管类与监测类合并计算)余额只降不增,重点压缩县及县以下平台贷款;除国家重点在建续建项目外,不得发放新的平台贷款。

     “高度关注平台贷贷款到期风险,对存在违约可能的,要立即采取措施。”《要点》称。

     与此同时,延续《讨论稿》关于平台负债全口径监管的思路,银监会禁止农金机构通过购买城投债(包括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等方式向平台提供融资。

     据北京某券商固定收益人士测算,目前农商行、农合行以及农信社等对城投债的认购总比例或在10%至20%之间。他认为,此次银监会文件对中低评级企业债投资需求具有一定程度抑制作用,未来若企业债发行力度进一步增大,可能叠加造成市场压力。

     紧随其后,银监会要求“持续控制房地产贷款”,重申房地产开发贷款的增速不得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占比超过同业平均水平的要继续下降;从严控制土地储备贷款,严禁向政府形象工程发放贷款。

     2011年,银监会曾经印发《关于加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风险监管的通知》,要求房地产贷款余额占全部贷款余额超过30%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压降到20%以下。

     “农金机构因为服务农村的原因,享受到了比其他商业银行要低的率,以及财税优惠政策,如果将资金用于融资平台和炒房,的确不太合乎情理。”一位银行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要点》指出,农金机构要严治贷款集中度超标问题,资本充足率超过8%的机构今年要全面达标,低于8%的机构单户贷款要严格控制在设定额度内,不得新增超标贷款。

     隔离影子风险

     在这份《要点》中,银监会再次强调,农金机构要“筑严影子银行关联业务风险防火墙”。

     首先,要确保资金优先用于支农支小,不得挤占信贷资金购买理财和信托产品,严禁省联社组织辖内机构集中购买或抽调基层资金购买理财和信托产品;村镇银行原则上不得购买理财和信托产品。

     其次,对于投资,银监会要求,农金机构要审慎合理选择银行理财产品,确保资金安全;但从严限制信托投资的机构和产品范围——原则上,农信社和主要监管指标不达标的农商行和农合行不得购买信托产品,严禁购买不符合监管要求的信托产品。

     对于合作类业务,须从严控制与、证券、基金等公司的业务合作,监管评级二级以下的农金机构不得与上述机构开展投资和委托管理类业务;同时,严格发行机构准入条件,审慎选择代销合作仪伴,确保代销的理财产品合法合规。

     据本报记者了解,目前,几乎所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以及将近一半的城商行监管评级达到了二级,仅有少部分农商行和农合行能够达到二级标准。这意味着,绝大多数农金机构将很难与保险、证券和基金开展业务合作,将对后者的理财业务造成冲击。

     除此之外,《要点》提出,严防融资中介风险传递。筑牢与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机构资金往来的防火墙;规范与担保公司的业务合作,对杠杆率过高以及变相套取银行信用的,要列入黑名单,中止业务合作。

     银监会重申,严防民间融资风险传染,严厉惩处员工参与社会融资和的行为,加强客户向监控,防止信贷入民间借贷市场。

     本月初,银监会主席尚福林曾表示,今年要重点防控好平台、房地产、企业集群和产能过剩行业等领域的信用违约风险,理财、代付以及银证、银基、银保、银信等合作类交叉性业务领域的表外业务关联风险,以及影子银行、民间融资和非法集资等领域外部风险传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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