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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踩点”出台细则遭质疑 为何避讳20%个税?
日期:2013-04-02 22:54  点击:217

     北京3月31日出台京版“国五条”细则,一个小时后,上海细则公布。深圳、济南等20多个城市纷纷在当日下午到午夜时分出台地方版细则,但是仔细看来,却都难言严厉,尤其对此次国五条中提到的个人转让住房所得征税20%的规定,多用一句“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带过。

     中原地产研究部总监张大伟指出,地方政府纷纷跟风北京出台细则,反映了地方的观望心态,赶在3月31日出台,是为了完成国务院要求的4月1日前出台的硬性要求,但是这样“踩点”的政策,难言有多大的调控力度。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主任张建平在 “凯盛高端论坛-对话中国宏观经济”活动上表示, 2013年外部经济环境较有所好转,但仍然面临很多不确定因素和巨大挑战,欧元区被迫实施紧缩政策和美国自动减赤机制都将抑制消费需求,为全球经济增长、中国经济增长带来极大不确定性。“在此背景下,从整体来看,和宏观经济关系密切的调控不可能过于打压。”

     “踩点”跟风

     “大家都拖到最后一刻发布国五条地方细则,其实是想看看相近城市是如何落实国务院要求的。”上海一位地产商人士对本报表示,“这个细则的尺度太紧了不利于地方经济财政运营,太松了也就违背中央政令,这考验地方的执政智慧。”

     不少城市还是拖到了3月31日的午夜时分出台,盯紧了国务院国五条设定下的地方部分细则期限,但事实上,从周末各地陆续出台的地方细则看,大部分呈现出一团和气之势。

     截止到4月1日,不完全统计已经有北京、上海、重庆等20个左右城市公布了“国五条”部分落实细则。而市场关注的20%个税征收、二套房首付和贷款等问题在许多城市的细则中均未提及。

     3月31日凌晨,合肥市政府在其官方网站上挂出了一则“2013年度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表示,2013年全市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不高于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

     而南京仅用了132个字的“微博”出台了地方版的“国五条”。

     3月31日傍晚接近6时,深圳版国五条细则出台,细则明确提出要求确保2013年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全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长速度,而对于20%的个税细则如何征收没有说明。

     而同在3月31日公布的大连、南京、厦门、郑州、程度等城市,均也只公布了各自的房价控制指标,基本均指出房价的增幅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而这些城市,寥寥数语的表述中,均未提及20%的个税、限购扩围等国五条关键措施。

     为何避讳20%个税?

     上海社科院房地产研究中心学术部主任陈则明对记者表示,不排除接下来这些城市会出台相应的细则,但是从目前来看,征收20%的个税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实施上着实有较大难度。对于地方的交易有很大的冲击,也容易冲击到房地产市场,地方政府在执行这一指令之时,不免有尽量拖延之势。

     而就在上海细则发布之后,上海二手房过户交易的人气再度高涨。

     3月31日,上海宝山、浦东、闸北、虹口等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再度爆棚。据不完全求证,3月31日当日,上海多个交易中心并未收到最新税率通知,在个税上,依旧按交易总价的1%-2%征收。

     记者从多个交易中心处得知,新政何时执行、如何执行仍需等上级部门指示,目前仍按原政策执行。

     而对于关键的20%的个人所得税,为什么地方政府如此避讳?

     不动产中国区副董事长兼总裁卢航告诉记者,这个力度可以说对绝大多数购房者来说都相关,尤其是二手房的购买者。体现到买卖双方的心理期许上则是:业主纷纷抛售,购房者加急抢购,因为双方都更愿意避免细则生效后不确定的因素,这就呈现出各地二手房交易异常活跃的市场效应。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近日在“2013第十届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研究成果发布会”上表示,未来楼市调控政策的方向一定是对供给和需求进行双向管理。对于新增的投机投资需求,将继续采取行政和经济手段来进行抑制。在供给方面,需要满足新型城镇化下的新增住房需求

     对于20%征税问题的解释,秦虹表示,如果能够提供原始的购房凭证,或能查出你原始的交易价格记录,在交易时扣除房屋原值、装修费、贷款的利息、买房的税费后,再交差额的20%,这是第一种情形;如果你不能提供原始的买房凭证,那么当地的税务部门要按照房屋总价的1%到3%来进行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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