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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收入标准线将适当上调
日期:2013-04-10 23:28  点击:141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消息,该部日前发布通知部署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

     通知提到,要完善保障性住房分配与管理机制。其中包含要完善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政策,使困难群众能够获得住房保障、最困难群众优先获得住房保障;适当上调收入线标准,有序扩大住房保障覆盖范围。

     据悉,2013年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任务是基本建成470万套、新开工630万套。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市、县尽快将确定的年度建设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抓紧开展立项选址、征收补偿、勘察设计、施工手续办理等前期工作。

     2013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明确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住房保障的条件、程序和轮候规则,。坚持阳光操作、规范操作,确保保障性住房分配结果群众满意、社会认可。全面实施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制度,抓紧建立住房保障对象信用管理制度,完善失信惩戒办法;要积极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到“十二五”期末,力争基本完成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根据国务院决定,本届政府任期内改造各类棚户区(危旧房)将达1000万套以上。

     通知还强调,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住房保障工作,努力破解所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健全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租赁型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运营的机制。探索政府监管、市场运作、高效持续的保障性住房管理制度以及建立存量保障性住房监管制度。

     中原地产研究总监张大伟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保障房中的公租房比例将会增加,从全国主要城市看,公租房逐渐成为保障房中的主力,保障房对市场的影响逐渐加大。

     他说,北京等城市还将逐渐将中小套型商品房纳入限价房管理,代表了楼市调控在逐渐减弱住宅的投资属性,回归居住本质,“之前全国在解决夹心层保障房的办法是增加了限价房、公租房。本次有可能逐渐对限价商品房等扩大试点。”

     此外,按照住建部的要求,自2014年起,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要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提高保障性住房安全性、舒适性和健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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