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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卡奴迪路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
日期:2013-04-10 23:30  点击:172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卡奴迪路(002656)公告编号:2013-014

    广州卡奴迪路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之规定,广州卡奴迪路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国债、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等),并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75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27.80元,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5,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6,059,499.4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8,940,500.59元,超募资金为269,310,000.58元。截至2013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552,871,792.84元(含利息),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269,315,800.59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与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将募集资金分别存放在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展新城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兴业银行(601166)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新塘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大道支行,并于2012年3月22日分别与五家银行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根据2012年2月16日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发募资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2、2012年4月2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2年5月14日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公告“使用超募资金3,000万元建设科学城CANUDILO“跨界”艺术中心”。剩余超募资金金额为239,310,000.59元,尚未确定用途。

    (三)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截至2013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552,871,792.84元(含利息),其中超募资金余额为269,315,800.59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三、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中的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计划在24个月内新建186家直营门店,截至2012年12月31日,已使用募集资金开设91家直营门店。根据公司投资风险控制的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公司目前的效益、市场等实际情况,经过调查各城市店铺建设需求的紧迫性以及店铺资源的可获得性,公司董事会认为:募投项目中的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需待进一步对宏观经济及市场环境观察、分析,制定合理的店铺建设计划并按计划实施,在此过程中,部分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可能会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实现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最大化。公司拟用不超过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二)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产品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且须提供保本承诺。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上述投资品种不包括《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不含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矿业权投资、信托产品投资等。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在投资期限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具体操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五、内控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要求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投资。公司已制订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了募集资金使用及重大投资事项等行为,有利于防范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六、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上述投资应严格按照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来执行,拟采取措施如下:

    1、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委托理财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公司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审计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同时,独立董事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委托理财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七、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提高收益”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八、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止董事会召开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不存在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九、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定。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认为:

    1、卡奴迪路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2、卡奴迪路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尚需提交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基于以上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卡奴迪路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计划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四)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卡奴迪路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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