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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融信托被指占用投资人资金8年
日期:2013-04-16 20:59  点击:116

     信托的英文名是Trust,“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信用就显得尤为重要。哈尔滨的陈先生4月15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反映,其父于2003年在中融信托购买了3份信托后,突发疾病去世,购买信托事宜其家人并不知晓。直到2010年7月,陈先生偶然发现了一份信托兑付凭证,多次交涉后,中融信托才于1月16日兑付了本息。

     “我跟他们交涉了不下50次,后来还是在银监局的介入下和我们提出要起诉,才兑付的。”陈先生表示,因为其父的去世,到期后资金仍被中融信托占用达8年之久,但中融拒绝支付到期后的利息。于是,陈先生把中融信托告上了法庭。2012年6月,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判决中融信托支付活期利息1.59万元。

     法院判中融支付1.59万利息

     陈先生称,其父陈光存于2003年11月18日在中融信托购买了三份产品,在购买后的2003年12月25日就突发疾病去世,购买信托事宜家人无人知晓。

     直到2010年7月,家人无意中发现了一份信托兑付凭证。在与中融交涉期间,发现其父还有二份信托财产未兑付,一共25万元,分别于2004年和2006年就到期了。

     陈先生表示:“我当时持兑付凭证到中融要求兑付,发现这笔信托已不知去向,账户已经注销,并得知我的本息已经都被中融信托转入其公司的基本户内据为己有。2011年9月份,我找到银监局。”

     据了解,在陈先生的多次交涉下,2011年底中融信托让徐先生办理了继承公证,于2012年1月16日兑付了其父购买的信托共计27.19万元。

     陈先生称:“我跟他们交涉了不下50次,在我们四处奔走多方协调下,终于在2012年1月16日兑付了2004年和2006年到期时的信托资金和收益。但他们拒绝给我信托到期后使用资金的利息。”

     虽然几经周折,中融信托于2012年1月16日兑付了陈先生父亲购买的信托本金和收益,但是陈先生认为,从到期日到兑付日这段期间,资金被中融信托占用应该支付利息。因中融拒绝支付此笔利息,陈先生于是将中融信托告上了法庭,要求支付62641元的利息。

     陈先生给《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提供了一份名为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的南民三初字196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书显示,中融信托辩称:“陈光存与被告约定,信托到期后受益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及信托收款凭证领取信托收益及本金,而陈光存因病身故导致其在信托期限届满后,没有到被告处领取收益及本金。依据双方约定,信托到期后受益人随时有权领取信托收益及本金,被告只能将受益人未领取的款项存银行活期储蓄。”

     法院认为,陈光存在认购信托时并未提供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故因陈光存病故导致其认购的信托期限届满后,没有及时兑付的收益及本金的责任不在被告。所以,原告按照五年期定期银行存款赔偿其信托到期日至兑付日的损失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但被告应将上述三份信托自每份到期日至兑付日的收益及本金产生的利息给付原告。

     因此,法院判决中融信托给付陈先生三份信托受益及本金每份到期日至2012年1月16日的利息共计15902元。

     沉淀客户有上百人?

     陈先生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中融用了客户的钱赚钱了,应该赔偿,要是像中融说的,随时兑付,那就应该把钱放在信托专用管理账户里,账户里有多少利息客户就得多少。但是这里的问题是中融将客户的账户注销了,钱已经转移到中融信托公司的基本户里了,这就是据为己有。”

     陈先生还表示,自己在法庭上提供的证据表明了钱被中融转入基本户。

     更让陈先生怀疑的是,如果不是家人偶然发现兑付凭证,中融信托是不是就把这笔钱据为己有?中融信托却称,是因为投资者当时没有留下联系方式和地址,所以找不到。

     4月16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此致电中融信托处理此事的负责人徐丽娜,她对记者称已经离职了。

     徐丽娜表示:“我们是按照法院的判决书执行的,这个事有。我已经离开中融信托了,在其他单位。当时中融已经处理完毕了,(陈先生)还有什么诉求的话,他可以和中融信托说这个事。”

     不过,中融信托另外一位员工却表示徐并未离职,目前还在中融信托金融同业部任总经理。

     至于未留投资者联系方式,陈先生表示怀疑。根据2001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信托法》规定,“设立信托,其书面文件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信托目的;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也就是说,如果中融当时未留联系方式也是违反《信托法》规定的。

     对此,徐丽娜称自己“不知道”。她还表示:“我们在2007、2008年的时候,因为换发牌照,当时清理业务的时候,我们就对这些沉淀的进行处理。沉淀的肯定不止这一笔,我们就挨家挨户根据原始的底案去找,有些实在联系不上的我们还去了派出所。”

     至于陈先生家为何没有人通知,徐丽娜称:“我们几万个客户,沉淀的就有几百人,你问我,我也不知道。当时挨家挨户的去找,我是参与了的。好多都是家里没人了,住宅都拆了。”

     当《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追问,和陈先生类似的还有多少人?如果钱至今未取的话怎么处理?徐丽娜表示,“后来陆续的就有人来了,现在还有多少没来的,要问财务,中融肯定是代保管,客户随时来领肯定是会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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