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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
日期:2013-04-19 21:13  点击:294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002376)公告编号:2013-013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3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并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实施等相关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及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37号文核准,公司于2010年3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8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22.58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58,0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7,555,451.3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0,484,548.67元(原确认募集资金净额795,018,931.00元,根据财会[2010]25号《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本公司将原列入发行费用的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5,465,617.67元调整计入当期损益,因上述原因调整增加募集资金净额5,465,617.67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3月12日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

    (二)募集资金项目及使用情况

    公司于2008年3月8日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方案,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按照重要性原则,投资于“年产50万台专用打印机及相关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技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两个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需资金27,500万元。

    2010年4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提前归还威海市商业银行城里支行3,700万元及中国建设银行(601939)威海高新支行5,300万元贷款。

    2010年9月6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2,400万元向“技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追加投资,“技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总投资金额变更为11,000万元。同意使用超募资金9,780万元投资实施“金融设备研发、中试生产项目”。

    2012年7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将剩余超募资金中的8,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2013年0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25,069,051.66元(包含利息收入),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原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实施等相关事项。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投资理财金额累计达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一年)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的规定,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等为主要投资标的的高风险理财产品。

    公司投资的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五)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应对措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中心具体操作。公司财务中心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总监和审计部部长须事前对投资产品方案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在工作报告中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同时,独立董事应在定期报告中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5、公司将根据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决定。

    2、监事会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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