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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试点银行赚大头 信托券商称受益有限
日期:2013-08-30 09:54  点击:35
  昨日(8月29日), 上证指数下跌0.19%,不过信托板块当天飙涨,部分个股盘中一度冲击涨停。虽然还只是指导意见,没有具体实施,但是市场已经对信贷资产证券化(ABS)试点扩容这一利好做出最快速的反应。
  但有趣的是,对于构成直接利好的股,表现很是平淡,甚至有几只银行股还以绿盘报收。
  有券商测算,统计2012年至今发行的几期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托和承销商的中介费用仅为0.3%,银行收益率区间则为1%~1.6%。
   一些信托负责人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对于信托公司而言只是消息利好而已。“信托公司此前做的资产证券单数屈指可数,试点阶段谈中介业务增长对公司的促进为时尚早。”
   信托券商:关键看后续政策
   一些信托公司负责人、券商人士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透露,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扩大的消息,对信托、券商而言只是“短暂的利好预期”,关键还是要看后续具体政策。
   此前,外界认为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有利于信托和券商中介业务收入增长。对此,上海某信托公司负责人表示,在试点阶段没有太大实际意义,“只是多了一笔收入而已。”
  “试点阶段,许多信托公司没能争取到经办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即使争取到的信托公司,做的业务量都不大,现在谈对信托公司多大利好为时尚早。”上海某信托公司负责人说道。
   有券商统计了2012年至今发行的几期信贷ABS,数据显示:投资人收益率区间为4.5%~4.8%,信贷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收益率区间为6.3%左右,信托费率0.3%,承销商的中介费用约为0.3%,因此在扩大额度试点阶段的收入增长效应并不显著。
   “我们公司在整个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过程中,一直扮演着受托机构的角色,赚取的中介费根据资产包内容而定。”上述信托公司负责人表示。
  所谓受托机构,指的是在信贷资产证券化中的主要职能,包括从发行金融机构处接受待证券化的信贷资产,组建隔离资产池,与信用增级机构、信用评级机构、证券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签订相关合同。
   此外,受托机构还要完成证券化信贷资产的尽职调查、证券分层、评级、会计、税收等相关工作,同时负责对外持续披露证券化信贷资产的信息。
  银行:构成实际利好
  分析人士普遍认为,信贷资产证券化可以帮助银行盘活存量,使得银行可以将期限长、收益低、资本占用偏高的贷款置换出来。其次,银行实质信贷投放增加。银行从发放并持有信贷转为赚取服务费价差,带来增量的手续费收入。初期试点业务对银行经营和收入影响较小,但长期来看,表外化的金融制度安排将改变银行收入结构。
  “统计2012年至今发行的几期信贷资产证券化,数据显示,银行等中介机构赚取的利差水平在1.6%~2.2%,扣除信托(0.3%)和承销商的中介费用 (0.3%),银行收益率区间为1%~1.6%。”分析师指出。
  中行行长李礼辉昨日在接受包括《每日经济新闻》在内的媒体采访时表示,信贷资产证券化进一步调整和优化的信贷资产结构节约了资本占用,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自去年重启信贷资产证券化以来,中行首批做了30多亿的项目,中行的海外机构,如纽约分行也成功做了5.37亿美元的资产支持证券。中行还将积极推进这个过程。希望中行在这一轮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过程能多做一些规模和业务。”李礼辉说道。
  不过,李礼辉也指出目前信贷资产的证券化,有关法律法规、会计条例还不是特别完善。“希望在这方面能够加快立法建设,加快条例和有关制度的规定,同时加强对这个业务的金融监管,保证这项业务的顺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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