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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八公司存在内控重大缺陷
日期:2013-09-02 09:28  点击:35
  重庆商报讯 财政部近日发布我国上市公司2012年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情况分析报告。报告指出,2012年有佛山照明、北大荒等8家上市公司披露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取得成效,但仍存在上市公司内控审计报告中审计意见的客观性、恰当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
  九成公司披露内控报告
  据了解,为了全面、深入了解我国上市公司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情况,财政部会计司会同证监会会计部,组成课题组,密切跟踪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实施情况,开展了对我国上市公司2012年执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情况的分析工作。
  报告显示,2012年共有2244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占沪、深交易所2492家上市公司的比例为90.05%。其中,有8家上市公司披露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分别为佛山照明、西王食品、山东如意、海联讯、*ST长油、长春经开、北大荒、中材国际。
  此外,2241家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结论为有效,占比99.87%;3家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结论为无效,分别为北大荒、万福生科、海联讯。对此,海通证券总部分析师张琦认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企业制度最核心的东西,它包括了合规、合法性控制;授权、分权控制;不相容职务控制;业务程序标准控制;复查核对控制;人员素质控制等多个方面的内容。
  “在上述8家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公司中,都存在一些制度性问题。其中去年佛山照明就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而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西王食品则因大股东违规占款被深交所通报批评,万福生科更是因造假被证监会调查。”张琦指出,这些都说明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中还存在一定问题。
  信息披露存4方面问题
  从披露数量来看,2008年至2012年,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上市公司从1076家增加至2244家,披露比例也从67%增加至90%,披露绝对数以及比例均呈较大幅度上升趋势。按照分批分次实施内控规范体系的原则,2012年境内外同时上市公司和国有控股主板上市公司须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报告指出,相关责任主体在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包括:一是政府监管部门在内控标准体系完善、内控规范宣传培训、内控规范实施监管等方面的工作仍需要加强。二是部分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认识及重视程度仍存不足,内控规范体系与已有管理体系的融合、内控体系的持续提升优化仍需深化,内控评价工作存在走过场现象。三是有些中介机构专业胜任能力不足、执业质量不高、低价竞争、独立性等问题突出。
  张琦表示,实际上,这次分析报告还提出了一些与投资者密切相关的问题。如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中就存在,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披露不够充分,评价范围不够恰当;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不够科学;内控缺陷的披露不够充分,对内控缺陷整改的理解不当;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格式与内容差异较大,评价结论表述不规范等4方面是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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