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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招清热解毒代理
日期:2010-08-28 00:05  点击:35
【药品名称】清热解毒口服液【成份】石膏、知母、金银花、连翘、黄芩、栀子、龙胆、板蓝根、甜地丁、玄参、地黄、麦冬。辅料为蔗糖、甜菊糖苷、苯甲酸钠。【性状】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作用类别】本品为感冒类非处方药药品。【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0~20毫升(1~2支),一日3次。【禁忌】孕妇忌服。【注意事项】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5.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6.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药放在儿童触摸不到的地方。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不良反应】服用本品罕见固定性药疹。【规格】玻璃瓶,每支装10毫升【贮藏】密封,置阴凉处。【包装】(1) 玻璃瓶,每盒装6支。(2)玻璃瓶,每盒装10支。【有效期】三年【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202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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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湖北民康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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