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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青岛商业演出\营业性演出
日期:2010-08-17 10:27  点击:12
根据文化部《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营业性演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下列方式为公众举办的演出活动: (一)售票或者包场的; (二)支付演出单位或者个人报酬的; (三)以演出为媒介进行广告宣传或者产品促销的; (四)有赞助或者捐助的; (五)以其他营利方式组织演出的。
联系方式
公司:青岛灵云魔术演出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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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吴曌(先生)
电话:15165288621
手机:15165288621
地址:青岛胶南市大学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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