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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赴日本中餐厨师
日期:2010-08-17 10:01  点击:10
一、招聘条件如下: 年龄:30至40周岁,已婚;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十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含在在烹饪学校学习时间);具有中级技术以上厨师技术水平(具有中级以上厨师等级证书); 二、合同期限: 赴日厨师工作期限为长期,前期合同二年,二年以后留任或另外安排工作。 三、工作时间及工资待遇: (1)、厨师赴日第一年每人每月基本工资为税后15万日元(不含税),第二年18万日元(不含税)。第三年厨师本人与店方协商决定 (2)、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11小时,如超过11小时,厨师会得到相应的报酬。 (3)、厨师在日本工作期间可享受法定薪节、假日;享有所有在饭店的日本职工数额相同的奖金。工作满一年后,享有可回国探亲假期; 四、劳保福利待遇: (1)、日方公司免费提供厨师在日前两年的住房和膳食; (2)、日方公司承担厨师前两年的税收费用。 (3)、日方公司为厨师在日本办理人身意外和医疗保险,所需费用按日本国法律规定各自承担所应负担部分 (4)、厨师在日工作第二年可与店方协商办理家属来日。 (5)、厨师在合同期内发生意外,日方公司按保险条例负责为厨师向保险公司索赔; 三、所需资料: (1)、在职证明书(需公证,需译成日文,饭店工作证明要有饭店印章及经理签字及印章) (2)、厨师证原件(需公证,需翻译成日文) (3)、个人经历公证书(需翻译成日文,要求要显示出10年以上的工作时间) (4)、户籍公证书(工作职业栏要有“厨师”。工作处所栏要是现在工作饭店的名字) (5)、个人简历(学历从小学开始。职历从厨师工作开始,要加盖个人印章) (6)、个人照片(2寸,5枚) (7)、现工作饭店的外观,店堂,及厨房间内本人工作照各数张。、作品的照片数枚(单品菜,套菜,注明菜名及制作人名字) (8)、印章 (9)、体检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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